汉迪律所
近日,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作出(2023)鄂1023民初5769号民事判决书,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,并承担原告维权的合理支出。
本案中,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。原告念其是朋友,向被告先后借款10余万元。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,约定还款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,如违约愿承担一切责任(含律师、诉讼费)。借款到期后,经原告多次催要,被告仍不予还款,无奈之下,原告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追偿借款。
北京汉迪律师事务所魏浆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,立即将借条原件、银行流水单等证据材料整理齐备,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。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于12月20日开庭审理,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。经缺席审理,法院于12月28日作出上述判决书。
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历时不到两个月,是民间借贷类案件中结案效率较高的一例。汉迪律师优良的职业素养、精湛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秉持“以专业(Expert)知识、丰富经验(Experienced)提供优质(Excellent)服务”的3E理念,为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尽职履责。